Monday, April 13, 2009

10~13.Apr,2009< 荷比游(IV)>

4.13:天堂霓裳覆盖下的罪恶都市——阿姆斯特丹
  (荷兰有很多18禁的照片,就不全贴了,有兴趣的同志向我索取;Googlemap上也能看阿姆斯特丹的实景照片,不过红灯区没有。)

  逛完布鲁塞尔的当天下午,我们便直接赶回荷兰,准备夜游阿姆斯特丹。路上,我们在鹿特丹小憩片刻,短暂逛了一下这座荷兰第二大城市,世界最大港口。来到阿姆斯特丹,已是六点,但由于维度较高,白天一直会延续到九点,时间还很充裕。众所周知,阿姆斯特丹以宽松的政策而著称:赌博在荷兰随处可见,不需多加讨论;吸毒在荷兰合法,阿姆尤甚,到处可见挂着Coffee Shop标志的店铺里各位瘾君子的身影,交易毒品、吸大麻、卖大麻籽已是见多不怪的现象;而成为阿姆最大特色的则是这里开放的性文化,有包括闻名全球的红灯区中妓女橱窗、各种情趣商店和色情影院,以及普及廉价的性博物馆等等,都是来到此处游客的必经之地。

  在夜色降临之前,我们首先围绕阿姆中心城区走上一圈,阿姆城是继鹿特丹之后荷兰的第二大港,港内外交通十分发达,城市之中,除了一条自然河Amstel外,其余自火车站展开的无数圈河流都是人工运河,桥梁也是无数,有“北方威尼斯”的称号。城内道路与河流纵横交错,就算有地图,也很容易迷失方向。人居水上、水入城中,人水相依、景自天成这几句很好地形容了阿姆城自身的美丽。城内著名景点有水坝广场,是阿姆的心脏,有许多鸽子和接头艺术家聚集于此,也许是复活节的缘故,此刻广场上已经加建了游乐设施,因此人山人海,气氛异常活跃。阿姆同时也是一座博物馆城,性博物馆、国立博物馆、梵高博物馆、市立博物馆、航海博物馆、犹太博物馆等等,数不胜数。时间有限,我们只参观了最为著名的性博物馆,其中有各种照片、工艺品、图画和真人模型,内容涵盖广泛且相当国际化(包括中国古代),没有你找不到,只有你想不到。。。

  走马观花、逛逛纪念品小店,时间很快过去,我们也逛到了举世闻名的红灯区。此刻,渐入夜色,红灯区的霓虹灯已经全部打开,并且相当的热闹,游客居多。在红灯区入口,有一根亮着红灯电控可升降的金属柱,是为了阻止汽车的进入而设置的。在整个区的主要街道和横向交错的小巷内,都有一间间亮着红灯的橱窗,有着拉着窗帘,代表小姐在接客;而没拉窗帘的橱窗内却能让每个男人眼睛发亮。一个个穿着比基尼的小姐们正搔首弄姿,有的甚至穿着荧光比基尼!有的更敲敲橱窗,作出勾引顾客的动作。这些妓女中,可谓各种类型都有,有漂亮到可与世界小姐媲美的,也有体胖貌丑的,但是很奇怪,听说每个人收费都是相同的(一次50欧)。原来,阿姆斯特丹的卖淫活动现在已经相当正规,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滋生。妓女都有自己的职业工会,每个妓女上班都需要自己向当地缴纳橱窗的租金,非法卖淫已经很少。有些妓女还有保镖,目的是为了防止游客拍照。在来之前,我们也曾被严重警告不要拍照,听说有人曾用暗藏摄像机偷拍,被发现后摄像机被砸的事情,使得我们一路上都小心地收好自己的相机。除了橱窗外,红灯区上很多性用品商店和色情电影院也聚集着很多好奇的游客。

  虽然阿姆斯特丹是一个及其放荡的城市,但游客却不用太为紧张,因为此处的当地人还是比较安全和友好的。我们再阿姆城待了一个晚上和一个早上,住在Inner Amsterdam,这个旅馆还不错,包自助早餐,可以顺便把午餐也带上,只是不要被巡视的老板发现就行,呵呵。

  13日中午我们在逛完阿姆码头以后,便踏上了归程的火车。3日半的旅游还是相当累,但我们的旅行经验可谓是大大增加,绝对是一生中最难忘的回忆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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